一、概念
科技成果转化: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重要名词解释:
职务科技成果:指执行我校承担的各类科研任务及其他工作任务,或利用我校的物质、技术、人力等条件所完成的科技成果。职务科技成果的权益归属学校。
成果负责人:指科技成果的实际责任人,是成果转化各项责、权、利的实际承担者。
转化净收益:指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所得收入中扣除学校成本补偿,以及交易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税费、评估、鉴定、挂牌、拍卖、中介、职业经理人和其他协助成果转化人员服务费用后的余额。
二、目的
(一)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对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起到重要而直接的推动和支撑作用,是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必要保障;
(二)高校作为我国科技创新的主战场和科技成果的主产区,其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的顺利实施;
(三)科技成果转化是实现高校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自身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科技成果转化是实现教师个人价值的重要途径。
三、实施主体及转化方式
(一)学校持有的科技成果,成果负责人可自主实施转化;
(二)两年内未转化的科技成果,高技术转移创新研究院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采取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实施转化;
(三)成果转化方式:
1. 自行投资实施转化;
2. 向他人转让科技成果;
3. 许可他人使用科技成果;
4. 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
5. 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
6. 技术股与现金股相结合;
7. 其它协商确定的方式。
四、咨询与服务
我校大学科技园科技园采取“一园三区”的建园模式,秉承“创新、创业、开放、合作”的办园理念,立足陕西秦创原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区域特色和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充分依托榆林学院学科和科技资源优势,与榆林高新区管委会合作共建,园区以“高端能源化工、人工智能智慧+、绿色生态农业、现代生物技术、陕北文化”为重点发展领域,持续提升科技创新支撑能力,为在孵企业提供研发中试、检验检测、信息数据、产品技术升级、专业咨询、技术服务及培训等资源,通过开展横向项目研究、科研成果转化、柔性人才交流、学生实习实训等业务、以推动创新资源集成、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业孵化、创新人才培养和开放协同发展。科技园整合了创新创业孵化中心和秦创原(榆林学院)成果转化中心等双创平台资源,现有入孵企业共35家,其中我校教师领办创办企业25家,同时科技园聘请了校内外专业导师23人,可为科技园在孵企业提供公共政策、知识产权、市场营销、法律咨询、技术指导等辅导和培训等服务,与两家投融资机构和5家服务机构建立实质性合作关系,可为入孵企业提供投融资、知识产权运营、专利资产盘点、专利价值评估、专利信息分析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