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工作办公室关于征集省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的通知》,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近期开展征集评审专家信息工作,对专家资格进行重新审核录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专家条件及要求
(一)专家工作单位驻陕,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很强的保密意识,能够认真、诚实、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推荐专家年龄应在65周岁(以出生月份计)以下,院士年龄在7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担任评审工作。
(三)2014年(含)以来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项目的第一完成人,2019年(含)以来获得陕西省最高科学技术奖、创新驱动秦创原奖的个人和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含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各地市为二等奖及以上的第一完成人)。
(四)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重大专项专家组负责人,获批国家杰青项目、长江学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及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等学者。
(五)高等院校正高级职称、二级教授(含)以上人员,二级学院主要领导、主管科研的副院长、国家或省级实验室负责人。
(六)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正高级职称、研究员以上的科研人员,有关处室(实验室)负责人;
(七)科技领军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上市公司等的首席技术人员、技术研发总负责人、总工程师等(可延伸至二级单位相关人员),或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的技术研发总负责人。
(八)三甲医院正高级职称科研人员,相关领域学科带头人,主管科研副院长及相关科室主任以上的医务人员。
二、注意事项
(一)各高校要按照要求,逐一严格审核把关推荐,积极组织专家按资格条件进行填报,务必将表格中所需信息填准、填实、填全面,填报信息不全面的专家不予推荐。此次专家征集为重新征集,以前入库的专家也需重新填报。
(二)推荐专家含涉密身份的,由各高校另附表格列出(与信息表同,表头注明“SXSJSMZJ”),在“备注”栏说明涉密等级,按保密要求提交材料。推荐专家可具有涉密和非涉密双重身份,需分别填报信息表。
(三)推荐材料以高校为单位报送至省教育厅,省教育厅推荐至省科技厅,不接个人报送。专家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切勿通过互联网传递。
(四)请各高校于2024年6月14日前将拟入库专家推荐正式公函(加盖高校公章)1份、信息表(见附件)1份报省教育厅科技处,同时以U盘方式报送信息表电子版1份,电子版须与纸质版须保持一致。
省教育厅联系人:林东 029-88668819
邢晓静029-88668675
省科技厅联系人:刘延军 029-87294985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4年5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