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 “陕西党史和文献研究” 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7-02 次浏览

各部门、各院系、绥德师范校区:

经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开展2024年陕西省社科基金“陕西党史和文献研究”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结合新时代党史和文献工作实际,扎实开展理论研究,为陕西党史和文献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重点研究课题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研究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伟大长征精神重要论述研究

3.中国共产党百年历程中三个历史决议的内在关系研究

4.新中国成立以来陕西工业化建设成就与经验研究

5.邓小平与陕西的革命和建设研究

6.张思德精神内涵及时代价值研究

7.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把握历史主动的重要经验研究

8.用好用活陕西红色资源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研究

三、申请条件

(一)项目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课题研究提供良好条件。

(二)项目申报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含)或二级调研员(含)以上职务。

3.被撤项或终止的省社科基金项目三年内、被撤项或终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五年内,其负责人不能申报。

4.必须有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四、申报和结项要求

1.本次研究题目均为指定题目,项目申报者不得自行命题。课题研究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

2.项目申请者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超过5人;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1个课题申报。

3.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4.课题结项:须按要求提交不少于3万字的专题研究报告及3000字左右成果简介,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项目负责人必须以第一作者名义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与立项课题内容相关的论文;专题研究报告具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并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课题相关成果被《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要报》采用。专题研究报告须在2025年3月30日前向我办提交。文章自立项之日起1年内公开发表。所有成果须标示“2024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陕西党史和文献研究’专项项目”字样。

五、其他事项

1.项目申报材料从陕西宣传网下载,申报人须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2024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陕西党史和文献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书》及《课题论证活页》,并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及科研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上报。要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申报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填写《汇总表》,填写申报单位统一使用本单位规范名称,不得使用二级单位名称。填表中各字符间不得使用空格。《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和《汇总表》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3.申报时需提交:(1)每项《申报书》纸质文本1份;(2)《课题论证活页》纸质文本5份;(3)单位申报材料汇总表1份。以上资料均需同时提供电子版。

4.省社科工作办和省委党史研究室对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书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通过陕西宣传网公示。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正式立项。

5.每个研究课题给予2万元的经费资助。

6.申报的时间为2024年7月2日—7月8日,由各院系统一将纸质版材料(汇总表院系签字盖章)及电子版汇总材料(附件1-附件3分开),报送科研处302,个人申报不予受理,逾期不受理。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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