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绥德师范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推动我校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不断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科研处、学生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决定开展 2024 年度榆林学院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报与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构建德智体美劳育人体系,紧紧围绕人才培养中心环节,持续推进“五乐”育人工程。围绕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针对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思政课教学和日常管理中的重点、难点、热点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开展的应用性研究。选题宜小宜实、切忌空泛。紧密结合我校思政工作现状,坚持问题导向、对策研究,项目应贴近学校、贴近师生、贴近实际为原则,主题突出,凸显时代特征和学校育人传统,致力于培育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彰显时代特征,具有理论创新和实践推广意义的研究,推动我校“三全育人”向纵深发展,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参考。
二、选题要求
我校思想政治专项课题选题方向建议侧重高校“三全”育人、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思政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思政理论课教学改革、西北革命策源地、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其他新情况、新问题、新方法研究、弘扬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保护传承与思想政治工作实践研究,建议结合实际工作选题,注重研究的实践性和创新性,研究成果具有一定推广价值。
三、申报说明
1.课题类别:2024年度榆林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设立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类别。
2.课题周期:立项课题研究周期为12个月。
3.课题经费:重点课题资助经费为1万元,一般课题资助经费为0.5万元。
4.成果要求:项目课题最终成果为论文1篇和撰写研究报告1份,重点课题要求论文为中文核心期刊,一般课题要求论文为公开发表(知网可检索)。
5.本年度思想政治研究课题,由各学院、各部门统一推荐。
四、申报要求
1.本次思想政治研究课题申报工作主要面向我校思政工作专职干部、辅导员、思政理论课专任教师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有在研校内项目老师不得申报)。其中,申请辅导员思想政治科研项目主持人需具备 3 年以上辅导员工作经验。
2.主持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 1 个课题,最多参与 1 个课题;所列课题组成员为 3-5 人。课题负责人必须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鼓励多人合作申报。
3.申报人应按照《榆林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4.申报人可参考《2024年榆林学院思政课教师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和《2024年榆林学院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指南》(附件2)所列题目的方向、范围和领域选题,也可结合本人(课题组)已有的研究基础和方向自拟题目申报。
五、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榆林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3),并打印纸质版(一式三份,A3骑缝装订),所在学院、部门审查盖章。
2.各学院、部门要对项目申报者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申报书内容进行汇总,填写《榆林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
3.申报书和汇总表纸质版由各院系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302 室,电子版同时报送,联系人:鲁客 luke57520@126.com
4.课题申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管理与考核
1.科研处、学生处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将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注重研究内容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进行严格评审。
2.课题立项后一次性划拨总资助经费(重点课题 1 万元,一般课题 0.5 万元),课题经专家评审验收通过后经费方可使用。
3.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不得违背学术道德,不得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科研处、学生处按照进度督促课题推进。课题完成后,研究成果须进行结题验收。项目主持人应提交公开发表文章和课题结题报告,由科研处、学生处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项目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和“延期”两种。对评审结果为“延期”的课题,应在接到通知的1年内做出相应整改或补充研究后,重新提出验收申请。对仍未通过验收的课题予以终止,收回经费。
科研处
学生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