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榆林市科技计划项目办理结题工作(第二次)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11-06 次浏览

各有关院系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市科技局有关文件精神,现集中受理项目结题材料,请项目负责人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现将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3年(含)之前立项且尚未结题的市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须办理结题手续(即项目编号开始为2022或2022之前的项目)。项目不能按期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将根据实施情况,提出延期不超过6个月或终止意见,形成书面报告,院系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科研处;无故不参加项目结题、验收的,取消项目申报资格,两年内不得申报榆林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

2、10万元以下10万元项目需提交结题材料并经专家评审;10万元以上项目需提交验收材料,经专家评审后进行现场验收。

3、10万元以下(10万元)项目填写结题报告,10万元以上项目填写验收申请报告(验收时间另行通知),请有关院系通知项目负责人,准备项目结题材料,于2024年1119日至20日报送科研处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一、项目结题所需材料,经费10万元以下(10万元)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榆林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三份)

2.榆林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或榆林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

3.项目科技经费使用情况及经费决算(加盖有防伪标志的财务章)

4.项目研究技术报告

5.项目研究工作总结

6.发表论文以及专利

二、项目验收所需材料,经费10万元以上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榆林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一式三份)

2.榆林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一式三份)

3.榆林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或榆林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

4.项目科技经费使用情况及经费决算(加盖财务章)

5.项目研究技术报告

6.项目研究工作总结

7.发表论文以及专利

注:采用现场答辩验收方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3525970



                  科研处

                   2024年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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