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市科技局有关文件精神,现集中受理项目结题材料,请项目负责人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现将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已到期的项目或提前结题的项目都可以参加。
2、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项目需提交结题材料并经专家评审。
3、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项目撰写结题报告,请各有关院系通知项目负责人,准备项目结题材料,于2025年5月6日至7日报送科研处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4、项目结题所需材料,经费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榆林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三份);
(2)榆林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或榆林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
(3)项目科技经费使用情况及经费决算(加盖有防伪标志的财务章);
(4)项目研究技术报告;
(5)项目研究工作总结;
(6)发表论文以及专利。
5、10万元以上项目结题请等待后续通知。
2025年度只组织一次结题,请周知!
联系电话:3525970
科研处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