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大学关于发布《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揭榜挂帅”攻关榜单的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09-15 次浏览

各相关院系:

为贯彻落实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发展等政策导向,依托榆林市财政局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30万元专项支持,现面向全校发布《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建设》重大文化传承创新项目榜单,以“揭榜挂帅”方式征集优势科研团队,突破陕北非遗数字化保护与活态传承关键技术,打造适配榆林地方文化特色、可复制推广的非遗研究传承体系,助力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服务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榜单基本信息

1.榜单名称: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

2.发榜单位:榆林大学

3.资助经费:30万元(榆林市财政局2026年专项资金)

4.实施周期:1年(自项目立项签约之日起计算)

二、总体目标

提升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水平,促进榆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高质量发展。

三、绩效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举办“陕北榆林过大年”全国秧歌展演专题研讨会1次;在高校、中小学开设非遗特色课程1项;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企业、社区活动1次。

质量指标:教学质量提升。

时效指标:资金支付进度根据项目进度支付。

(二)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榆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良好;为提升榆林大学在本地的影响力提供支撑良好。

(三)满意度指标

学生满意度达到85%。

(四)成本指标

建设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专项资金30万元。

四、揭榜要求

1.榆林大学校内人员(科研团队);

2.揭榜团队须围绕上述绩效目标及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3.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和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

4.严禁将专项资金用于“三公”经费、对外投资,不得从专项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

5.坚持过紧日子,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严禁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6.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7.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揭榜申报材料清单

《榆林大学“揭榜挂帅”项目揭榜申报表》(加盖部门公章);

所有材料同时提交纸质盖章版1份、PDF电子版(命名格式:榜单名称+揭榜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六、揭榜实施流程

1.榜单公示与咨询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有意向团队可前往榆林大学科研处咨询榜单技术细节、经费管理、合作模式相关问题。

咨询地址:榆林大学行政楼科研处302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2-3525970

联系人:常老师

2.申报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为申报期。

3.形式初审与专家评审

⑴学校对申报材料开展形式审查,剔除材料不全、方案不匹配的申报单位;

⑵学校组织专家成立评审专家组,择优确定候选揭榜团队;若存在多家优质团队,可采用“赛马制”平行攻关,择优确定最终承担方。

4.结果公示与签约立项

⑴拟揭榜单位名单在校内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全校监督;

⑵公示无异议后,发榜单位与揭榜团队签订项目攻关任务书;

⑶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一次性全额拨付项目经费,实行里程碑进度考核管理。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榜单整体揭榜,不接受拆分子任务申报;

2.本公告及配套《揭榜申报表》模板可在榆林大学官网科研处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榆林大学所有。



榆林大学

2026年9月15日


下一条: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