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大学关于发布《榆林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研究》《非遗文化创新研究》专项资金项目“揭榜挂帅”攻关榜单的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10-12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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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发展等政策导向,依托榆林市财政局下达的2026年专项资金支持,现面向全校发布《榆林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研究》《非遗文化创新研究》专项资金项目攻关榜单,以“揭榜挂帅”方式征集优势科研团队,推进陕北民歌、民间美术、石峁文化、陕北秧歌等非遗理论研究与创新实践,打造适配榆林地方文化特色、可复制推广的非遗研究传承体系,助力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服务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榜单基本信息

榜单一:《榆林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研究》专项资金项目

1.榜单名称:榆林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研究专项资金项目

2.发榜单位:榆林大学

3.资助经费:30万元(榆林市财政局2026年专项资金)

4.实施周期:自立项签约之日起计算,研究成果须于2029年9月前完成

榜单二:《非遗文化创新研究》专项资金项目

1.榜单名称:非遗文化创新研究专项资金项目

2.发榜单位:榆林大学

3.资助经费:95万元(榆林市财政局2026年专项资金)

4.实施周期:自立项签约之日起计算,研究成果须于2028年5月前完成

二、总体目标

提升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水平,促进榆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

三、绩效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榜单一:榆林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研究专项资金项目(30万元)

1.总体目标

目标1:开展陕北民俗非遗调研采集与保护,推进陕北民歌、民间美术、石峁文化、陕北秧歌、陕北旅游资源等非遗理论研究;

目标2:开发非遗进校园课程,组织非遗民歌普及推广活动,开展非遗产业化、文旅资源开发研究,实施非遗文创类设计实践。

2.绩效指标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完成榆林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相关研究报告6篇;发表陕北非遗民歌、石峁文化相关理论文章6篇;开发非遗进校园课程≥2门、举办非遗普及活动2场;完成石峁文化设计5套、秧歌文创5套;形成非遗主题旅游线路规划与实施方案1份;完成秧歌文化符号空间转化装置3套。

(2)质量指标:研究报告达到同行认同(3名教授签字);论文公开发表(省级期刊);子课题研究成果符合项目研究任务要求、资料完整规范。

(3)时效指标:研究报告、研究论文于2029年9月前完成;非遗课程开发、普及活动开展、石峁秧歌文创设计实践于2029年9月前完成;资金支付进度根据项目进度支付。

(4)成本指标:论文审稿、发表、打印等费用10万元;非遗课程开发、普及活动开展、文创设计实践等费用20万元。

(5)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为推动地方文旅消费;社会效益指标为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榆林市公众、榆林大学师生满意度≥90%。

(二)榜单二:非遗文化创新研究专项资金项目(95万元)

1.总体目标

目标1:挖掘榆林传统音乐、民俗舞蹈特色资源,推进陕北民歌、陕北秧歌非遗理论研究;

目标2:传统曲目整理改编、秧歌原创精品编创打磨,产出优质文艺成果。

2.绩效指标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完成榆林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相关研究报告3篇;发表陕北非遗音乐文化相关理论文章3篇;举办非遗普及活动3场、专家讲座2场;创作录制原创陕北民歌5首、秧歌艺术创作2项;形成作品编创与实施方案一套。

(2)质量指标:研究报告达到同行认同(3名教授签字);论文公开发表(省级期刊)。

(3)时效指标:研究报告、研究论文于2028年5月前完成;普及活动开展、作品创作、录制于2028年5月前完成;资金支付进度根据项目进度支付。

(4)成本指标:考察调研、专家讲座、直播录制25万元;论文发表、打印、乐谱排版、音频制作等费用25万元;普及活动开展、编曲、秧歌艺术创作、录制、服装道具、场地租赁、专家劳务等45万元。

(5)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为推动地方文旅消费;社会效益指标为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榆林市公众、榆林大学师生满意度≥90%。

四、揭榜要求

1.榆林大学校内人员(科研团队);

2.揭榜团队须围绕上述绩效目标及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3.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和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

4.严禁将专项资金用于“三公”经费、对外投资,不得从专项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

5.坚持过紧日子,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严禁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6.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7.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揭榜申报材料清单

《榆林大学“揭榜挂帅”项目揭榜申报表》(加盖部门公章);

所有材料同时提交纸质盖章版1份、PDF电子版(命名格式:榜单名称+揭榜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六、揭榜实施流程

1.榜单公示与咨询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有意向团队可前往榆林大学科研处咨询榜单技术细节、经费管理、合作模式相关问题。

咨询地址:榆林大学行政楼科研处302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2-3525970

联系人:常老师

2.申报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为申报期。

3.形式初审与专家评审

⑴学校对申报材料开展形式审查,剔除材料不全、方案不匹配的申报单位;

⑵学校组织专家成立评审专家组,择优确定候选揭榜团队;若存在多家优质团队,可采用“赛马制”平行攻关,择优确定最终承担方。

4.结果公示与签约立项

⑴拟揭榜单位名单在校内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全校监督;

⑵公示无异议后,发榜单位与揭榜团队签订项目攻关任务书;

⑶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一次性全额拨付项目经费,实行里程碑进度考核管理。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及配套《揭榜申报表》模板可在榆林大学官网科研处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榆林大学所有。



榆林大学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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