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市科技局有关文件精神,现集中受理项目结题材料,请项目负责人,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现将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1年(含)之前立项且尚未结题的市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须办理结题手续。逾期不能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延期不能超过一年),经所在部门领导审核签字,报送科研处审核后,上报市科技局。
2、10万元以下(包括10万元)的填写结题报告,10万元以上的项目填写验收申请报告(验收时间另行通知),请各有关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准备项目结题材料,于2024年5月13日至14日报送科研处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一)项目结题所需材料,经费10万下(包括10万元)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榆林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三份)
2.榆林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或榆林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
3.项目科技经费使用情况及经费决算(加盖有防伪标志的财务章)
4.项目研究技术报告
5.项目研究工作总结
6.发表论文以及专利
(二)项目验收所需材料,经费10万以上的需要提供一下材料:
1.榆林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一式三份)
2.榆林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一式三份)
3.榆林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或榆林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
4.项目科技经费使用情况及经费决算(加盖财务章)
5.项目研究技术报告
6.项目研究工作总结
7.发表论文以及专利
8.采用现场答辩验收方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3525970
科研处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