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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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长岗位职责(主管全处工作)
1.全面主持科研处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科研政策、法规,下达全处工作目标与任务;
2.负责科研处提高业务素质、强化服务意识、改善工作作风和廉政建设工作;
3.组织修订、制订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工作政策及管理法规,并负责具体实施、检查评估、总结汇报;
4.主持召开处务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和落实学校有关会议精神;
5.指导、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分管领导和各科室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负责统筹全处岗位职责划分、经费管理、保密与安全等工作;
7.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业务部门的联系和校内有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8.负责做好科研业务考核、各类科技优秀人才遴选、推荐等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处长(分管自然科学项目和成果转化)
1.协助处长开展科研管理工作,参与全处有关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定;
2.组织分管科室学习研判中省各类科研方针、政策,协助处长组织编制学校科研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组织制订分管科室的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工作,落实完成各项任务指标;
4.组织、督促分管科室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协调分管科室有序、高效地开展工作;
5.负责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为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成果推广等提供必要的支持;
6.负责全校各级各类纵横向科研项目的规划、组织、申报、立项、评审等工作; 8.协助处长处理科研处内部日常管理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处长(分管社会科学项目和成果获奖)
1.负责各类科研成果管理工作,做好科研成果的登记、审核、统计、汇总、汇编等工作; 6.协助处长处理科研处内部日常管理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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